代垫款收到的发票能抵扣吗?(代垫款需要开发票么)

乐业城 财务资讯 329

甲公司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在约定期间内由乙公司先行垫付资金,双方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甲公司对其进行了代垫款项。

后来因为质量问题需要甲公司补付货款,那么甲公司就将剩余的钱打入乙公司账户,这时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甲公司如果不能正常抵扣进项税额,那么乙公司是否可以向乙公司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形式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是实际上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

因此,贵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为合法的抵扣凭证,而且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无论是否取得专用发票,均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评论 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