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用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发电厂房用地需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乐业城 财务资讯 235

【问题】我公司是一家电力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从事电力发电业务,取得了该供电部门的许可证,现在和客户签订了供电合同,但是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请问此项业务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使用税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28号)第八条的规定,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税务机关处理。

第十条规定,对已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或者抵扣以下三种情形:(一)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建成后出售的;(二)被征用的耕地占用税;(三)存量房屋被他人占用的;(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

纳税人出售前已使用或出借的商品房,应当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收政策,并且分别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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