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规定:四、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时,应在取得有关出口退税资格的次月起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银行账户更改。
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在收到出口退税款项后及时到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更改。
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银行账户更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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