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资金核算的一般程序出纳部门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出纳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现金收付业务是出纳最基本的工作职责之一,出纳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现金收付的政策法规,以便分清责任,明确职责。
2.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
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
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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