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是否可以销毁(单位合并会计档案如何处理)

乐业城 财务资讯 368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规定:第十九条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其内容应当单独归档保管。

单位合并后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归入母公司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单位合并后存续的会计档案,其内容应当单独归档保管,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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