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师,我们公司是以工程造价咨询为主营业务,其中的设计费收入应该如何纳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一条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可和核准立项的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以下简称不动产),统一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5%-已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预收款(以下简称已提供建筑服务)÷(1+5%)×5%本公告所称已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预收款,是指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含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预收款。
因此,您公司需要就上述应税销售行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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