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纳人员而言,除了必须掌握一定的会计法规、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外,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
那么具体应该遵守哪些工作制度呢?出纳岗位的相关规定(1)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2)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3)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4)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5)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6)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7)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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