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是一家生产工业企业,主要生产经营的特殊性质,其实施的全部采用标准成本法来进行加工和制造,并在中间进行了几次试验。
今年6月份,甲企业对自己购买的标准成本法进行了技术改造,取得了一台设备,价值200万元,原料由乙企业出资支付,该设备的使用寿命为10年,折旧年限为3年,残值率为5%。
这种处理方式符合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请问甲企业应当如何计算甲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在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税前扣除的软件安装费、初始化费用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判断。
具体判断标准如下: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因此,甲企业可以根据上述两种方式选择适用的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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