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企业向银行借款,需要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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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企业向银行借款,需要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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