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入原材料,其具体的账务处理是什么?如果不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可以采用什么办法进行会计处理?答:按照银行规定,委托银行收款的凭证上要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同时注明附件张数及已收货单位名称、托收日期、金额及对方单位名称、托收款项的大小写及其他有关事项。
如果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还要加盖企业公章和经办人员名章,而且必须在备查簿中登记所购材料名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详细内容。
凡与商品购销有关的发货票据和商品发运单据,均应当于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后10日内向银行交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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