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能否在原始凭证上备注(凭证备注怎么写)

乐业城 财务资讯 268

【问题】我们是一家大型商贸公司,今年初,有一笔收入被购买方用于了一项生产经营活动,请问:我们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要求?【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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