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作废

乐业城 财务资讯 181

问题描述:我是一家新办的企业,现在由于客户要求代开专用发票,因为已经交过税了,现在还没有开具,不知能否作废重新开具。

问题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二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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