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房屋出租给残疾人公司,在该企业实际缴纳了相应的房产税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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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房屋出租给残疾人公司,在该企业实际缴纳了相应的房产税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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