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出纳员具有以下权限:(1)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入和弄虚作假行为。
(2)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的权利。
(3)管好用好货币资金的权利。
(4)出纳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现金、银行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的规定,准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日清月结,保证现金、银行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与完整。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6)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
(7)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
(8)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