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规定,无形资产的价值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其他单位所使用或控制。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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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规定,无形资产的价值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其他单位所使用或控制。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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